大学校园里不许男女生牵手、接吻,如今已经在有的学校成了校规了。校规是学校自己定的,只要不和现行法律抵触,应该是学校自己的权力,如同哪一所大学录取多少分的考生。很多行业、职业,甚至公司,对自己的从业者有特殊要求,也在情理之中。比如很多国外国内的公司规定本公司的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如果一旦坠入情网,必须有一方离开公司。公司无权规定员工不许谈恋爱,真那么规定,就成了少林寺、水月庵了。但是请恋爱其中一方离开公司,这是保证工作中不要搀进感情因素。
咱们的多数大学是不提倡学生谈恋爱的。我以为提倡不提倡,基本是废话。从打中国有了大学起,就没有哪个大学提倡过谈恋爱,但是也没耽误梁思成林徽因如诗般的恋爱,后人还传为美谈,编成电视剧。梁山伯就是不知道祝英台是女的,要是知道了,早就恋爱上了。所以如今的大学生大多不在乎提倡不提倡的,赶上自己喜欢的异性同学,谈恋爱是很自然的事情。现在的孩子成熟的又早,13、14岁的孩子性就成熟了,到18、19岁读大学,即使谈了恋爱,也不算是那种让人深恶痛绝的早恋了。大学生的恋爱不似地下工作者,他们认为恋爱是天赋人权,所以在校园里公开地牵着手出双入对。
我以为规定大学生不许在校园里牵手,可能过于苛刻了。热恋中的大学生连手都牵不得,这比崔莺莺的娘崔老夫人还严格了。但是大学规定不许在校园里接吻,似还有可理解之处。因为接吻这种举动,其实是要讲一些环境条件的。当众热吻,对周围的人是有影响的,也应该稍微照顾一下别人的感受。别人为了考英语四级六级背单词呢,你这边厢吻得滋娄滋娄的,别人哪能不受影响?当众表示亲昵,有教养的人是应该顾及别人的。所以夜幕是恋人们的最爱,也许夜幕下热恋的人的亲昵和不相干的人的装没看见,都可以很自然。所以我以为在大学的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或人群密集的地方,恋人们也应该自制一下。到了晚上,人群不密集的地方,恋人们的亲昵,也不必视作洪水猛兽。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悟空,谁不是过来人?应该对大学生多一些理解。我年轻的时候赶上“文革”,左得邪唬,小说、电影里绝口不提恋爱,《白毛女》里面都说“大春和喜儿从小就有深厚的阶级感情”。可是北京故宫后边的筒子河边上,上海的外白渡桥,照样是恋人的天堂。天一黑,恋人的密集度极其之高。恋人们在一起,哪有谈哲学谈康帕内拉谈斯宾诺莎的?除了拥抱就是接吻。
如今的大学生,不仅需要性教育,恋爱教育也缺。读中学的时候,学校哪舍得拿出课时来干这些和高考无关的事呀?现在补课,犹未为晚。
人民网 200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