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的北京高校大学生的住宿费有所调整。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校外大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调整为1500元。
记者了解到,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批准,从2003年新学年起,北京地区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高校校外学生公寓(不包括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调整,由原来的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上调为1500元。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可根据住宿条件将住宿费标准适当下浮。
记者了解到,校外大学生公寓条件较好,多数公寓宿舍都有独立的卫生间。投入成本大、维护费用高是收费标准上调的一个主要原因。这些校外学生公寓所涉及的只是大学生中的一小部分学生。校内学生宿舍的住宿费用相对较低,从600元至1200元不等。哪些学生住校内宿舍由各高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现在,各高校不同宿舍的住宿费相差悬殊。如北大今年本部本科生的住宿费标准是600元至1020元,医学部是1200元,清华大学的标准是1200元,有的高校收费则在1500元以上,但大多数高校宿舍费维持在650元至1200元之间。
北京市教委近日给各高校下发通知要求,学校收取住宿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得另外收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提前预收。
公寓条件好了,肯定有贫困学生住不起。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妥善处理好学生入住等有关问题。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适当减收住宿费或采取其他调配住宿的办法,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原因中断学业。
人民网 200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