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以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忠为组长,吉林大学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文勇,南京大学党委办公室科长倪蛟为成员的教育部第十四检查组,对我校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进行了检查。我校党委书记周家伦、校长裴钢等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在当天于逸夫楼召开的专项检查动员会上,我校党委书记周家伦表示,学校党委、行政非常重视中央的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立足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查案件,着力构建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他要求学校各级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明确到位、部署落实到位、廉洁自律到位,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学校要结合这次专项检查,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检查组组长杨忠部署了此次检查工作。他指出:开展专项检查,是中央交给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措施,是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途径。通过检查进一步推进高校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十不准”,完善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权力运行,为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推进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富明代表学校汇报了我校贯彻执行《规定》和《准则》的总体情况。校长裴钢和其他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以及民主党派、教师、离退休人员代表参加了动员会并对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专项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查阅了学校的文件资料、召开了座谈会,对学校贯彻执行《规定》、《准则》以及落实“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总体情况表示满意,肯定了我校的一些特色做法,并对学校进一步加强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