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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将抽检

来源:   时间:2014-03-18  浏览: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赵婀娜、章正)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每年将对上一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进行抽检。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检比例为10%左右,抽检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比例为5%左右。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将反馈学位授予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公布。抽检结果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同时公布。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4-03/18/nw.D110000renmrb_20140318_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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