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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侥幸和媒体的误读

来源:   时间:2014-01-03  浏览:

2013年岁末,首都师范大学遭遇了一场危机,“71名学生本科变专科”的新闻,将学校推到了舆论风口。

事件的起因是一则报道:“2011年,70名学生通过高考被首都师范大学录取,并被承诺获发本科学历。但两年多后,同学们被告知,他们的学历竟从全日制本科变成了成人教育专科。校方表示,当时招生存在虚假宣传,愿退还学费并提供7万元补偿,前提是不再向校方追究责任。”

首都师范大学随即发表声明,否认“全日制本科”,因为这批学生当初招生性质只是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谈不上本科,并且强调,“这批学员中除极个别学员达到了当年高考本科三批录取分数线外,其他绝大部分学员均未达到当年各地本科录取分数线。所有学员均未达到首都师范大学当年在各地普通全日制统招统分本科录取分数线。”

首都师范大学认为自己是公司虚假宣传的受害者,这些学生的招生,是由学校下属培训机构与一家公司合作进行的,公司在招生时以“本科”为幌子进行宣传,发出的录取通知书上的公章也是私自印刷,学校不知情。

这起事件中,首师大显然负有责任:下属机构与公司合作办学,选择什么样的公司,学校必须把好关。公司虚假宣传,学校失察;公司冒用学校公章招生,职业培训性质的学生变身“本科”,学校失职;学校在学生入校两年多竟然不知情,学校责任更是不可推卸。

虽然,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先行对学生进行补偿赔付,大部分学生在获得7万元的补贴后,选择继续留下读书,完成成人教育专业专科学习。学校也声明将会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但公众还是有权提出疑问:公司收取学生高额费用,每人每年2万元至2.7万元不等,这笔钱到了什么地方?公司究竟与学校是什么关系?当前公众对高校招生腐败格外关注,这些疑问不该没有答案。

回顾整个事件,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学生的侥幸心理。有学生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知道自己分数没有达到三本,但是认为缴了几倍于计划内学生的高额学费,心里就认为“本科”不是没有可能的。即使在学校里没有住在学生公寓、没有学生证、不能享受半价火车票、甚至不能借阅图书,遭受种种“不平等”待遇时,他们也没有放弃这种想法。而就接受采访的学生来看,其在入校时明显不清楚计划内招生的本科生,与职业培训、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类型学生的区别。在入校后两年多才向学校方反映问题,不能说没有学生自身的原因。

既然学校和学生双方都有责任,为何事件出现后,舆论会出现“一边倒”?这与媒体的误导不无关系。

媒体“全日制本科”的报道,让很多人相信,这些学生“白白被耽误了两年”。而公众先入为主地认为高校招生一定有“黑幕”,当学生和学校出现冲突时,学生肯定是弱者。

媒体的误导和公众自以为是的判断,让事件变得有些“乌龙”。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常建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要通过法律渠道,追究公司因虚假宣传给学校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方面损失,二要在适当的时候,追究新闻媒体不实报道给学校造成的伤害。

在关注事件最终结果之时,作为媒体人也有必要反思,新闻报道如何遵循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以尽可能避免误导舆论。

http://zqb.cyol.com/html/2014-01/03/nw.D110000zgqnb_20140103_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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