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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受助学子签服务社会契约书  

来源:   时间:2007-08-23  浏览:

中新上海网8月23日电 昨天上午,10名刚考上大学的困难学子一一与闸北区社区帮扶机构心惠家园签订了“爱心助学服务社会契约书”,今后的大学期间,他们如果能在寒暑假和节假日为社区街道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服务,每年就能获得2000元的助学金。不过,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受助困难学子就将得不到这笔助学金。

根据“爱心助学服务社会契约书”规定,这10名受助的学生每年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将由所在街道(镇)的心惠家园服务分中心组织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到爱心慈善超市、敬老院、阳光之家、星光老年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处从事志愿服务,每服务一次,专门制作的“爱心契约志愿服务卡”上都会记录受助学生从事社会服务的时间、内容以及被服务单位负责人的评语等,心惠家园区级服务中心也会根据受助者的表现进行评价。

“爱心助学服务社会契约书”同时也明确规定,受助学生如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各街道(镇)心惠家园服务分中心安排参加公益活动,“爱心助学服务社会契约书”规定将就此终止,原受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至于特殊原因,一般为生病、行动不便或有其他重要的事情等,但需对所在街道的心惠家园服务分中心安排活动时如实说明,并征得心惠家园服务中心同意。一般情况下,受助学生如缺席一次统一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要想法补上,但无论如何,不能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

心惠家园:签约是为培养感恩意识

“‘服务社会契约书’的签订是希望学生在享受社会关爱之后,在有能力关爱他人的时候,能够尽可能地为他人献出爱心,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心惠家园负责人李碧云表示,作为一家民间帮扶机构,他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种独特的方式唤起受助学生回报社会的意识,这种意识,就像契约书里说的一样,让他们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机会,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中“学会感恩,学会奉献,努力磨炼自己成为未来祖国需要的人才”。

受助学子:不签约同样会回报社会

“对我们来说,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才能得到2000元助学金的‘附加条件’有点形同虚设。”签下“爱心助学服务社会契约书”后,受助的学生都表示能够接受。

刚刚以优异成绩考上复旦大学的18岁女孩刘君(化名)父母早年离异,与她生活在一起的母亲又长期失业在家,家庭经济很困难。她说,自己一路走来,离不开社会的帮助,即使没有这样的附加条件,她也会力所能及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其实,在受人帮助的同时也助人为乐,能更好地体现自身的价值。”同样,今年以全校第一名成绩考上同济大学的原久隆模范学子刘聪(化名)也认为,回报社会是应该的,“一个不会回报社会的人,当然没有资格得到社会资助!”

2007-8-23 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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