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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不再下结论 高校向病残考生降低“门槛”

来源:   时间:2004-04-18  浏览:

胶东在线消息 从昨天开始,我市考生陆续进入高考的体检程序。今年高考放宽了对身患病症及其生理缺陷考的录取条件。

根据《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除了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心脏病和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对于体检结果,体检医生及医院不再作出是否符合高校录取要求的结论,对考生是否符合高校的录取要求,则由学校判断和决定。

招生部门提醒考生,体检在即,要注意休息,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前。考生填报志愿要遵循符合自身条件的原则,尤其要了解自己的体检结果与报考院校、专业的受限关系,并实事求是地根据体检状况选择填报志愿。体检将于本月27日结束,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本月30日前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之内进行体检、复查的体检结果一律不作为录取依据。(李杰)

摘自:烟台晚报 200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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