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6日电(记 者李杨)“清华同方”“清华紫光”等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年内将摘掉企业名称中“清华”的金字招牌。
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长荣泳霖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根据2001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清华大学正在推进包括产权关系、人事关系在内的一系列校企改制工作。取消企业名称中的“清华”字样是校企脱钩的一个步骤。
荣泳霖说,清华将在年内注册一个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取代目前的清华企业集团,统帅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现在的清华企业集团与学校是行政隶属关系,相当于学校的一个处,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校方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一道“防火墙”。同时,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还是清华校企的控股或参股公司,校方可以通过买卖股权实现学校资金的投入与退出。
有关人士认为,从近期来看,丢掉“清华”的金字招牌对校企,特别是对已经上市或正准备上市的校企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损失。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校企改制成果的逐渐清晰化、扩大化,祛除种种制度缺陷的校办企业最终将获得“独立做人”的广阔发展空间。
摘自: 新华网 2003年10月6日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