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规范省内高校收费行为,江西省各高校从2003年秋季招生起,将执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退费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允许退费的范围以及退费标准,包括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而应退给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规定》同时指出,学生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以及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本学年学费、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
《中国教育报》2003年6月30日第1版
时隔三年,我校大型原创舞台剧《同舟共济》重磅回归成功献演
学校召开党代会两委报告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教师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来同济大学调研
学校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暨党代会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
(10月12日)AMAA建筑事务所:看似简单
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来同...
学校召开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党群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
同济大学加入中国高校科创联盟
同济大学入选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新时代...
【中国交通报】孙立军:在哪里工作,就跑遍哪里的公路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021-65982200
沪ICP备10014176号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38号 沪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