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开大学在允许学生跨专业选课的基础上 , 实行主辅修和攻读双学士学位制度。
二、学生所在专业为主修专业。学生如学有余力,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 , 根据自己兴趣和学校教学条件,可再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三、学生可以在每年五月向本院(系)申请辅修专业, 经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所在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即可取得辅修资格。取得辅修资格者可优先选修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并同时完成辅修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即可得"辅修专业证明书"。"辅修专业证明书"只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
学生所修辅修学分可同时计入主修专业任选课学分数。
四、学生在校期间,同时修满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并符合学校毕业和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即获双学士学位。
双学士学位证书,证明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同时修读不同类别的两个专业课程,取得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
五、学生毕业时,向辅修专业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该院(系)审查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情况,将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本人。经学校审查合格,颁发相应证书。
六、取得辅修资格的学生,如果中途学习困难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修完辅修专业的课程,可向所在院(系)和接受院(系)申请停止辅修,经两院(系)共同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修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双学位,做如下处理:
(一)取得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按主修专业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二)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数,也可以按辅修专业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取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三)两个专业都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按主修专业结业或肄业。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人民网 2003年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