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有效防控疫情,各区县中小学(含职业高中、民办中小学、中外合作举办的中学、流动人口自办学校)要对教学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一个月之内不再上新课,以复习旧课为主,并取消期中考试及集体性活动。根据当前疫情,并考虑到“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市教委研究决定,全市各中小学可暂放假两周,时间从4月24日至5月7日。中小学未发生疫情的区县,是否放假由区县教委自行研究决定。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和中考招生及高中会考等有关工作适当向后推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放假期间,学校不得安排初三和高三学生在校复习。
对未发生疫情的寄宿制学校,可以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其中离校后要求返校的学生,必须经隔离10天以上且无非典型肺炎症状方可准许入校。
各中小学放假期间,学校应明确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去公共场所活动;如有家长自愿将子女继续留在学校的,学校要组织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活动,做好管理与防疫工作。
幼儿园原则参照上述精神把握。家长因工作无法看管孩子的,幼儿园要继续负责照顾。
《北京青年报》 200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