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博士生导师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华东师范大学最近对博士生导师制度进行改革,取消原有的博导资格遴选制度,实行“博导岗位竞争制”,使博士生导师真正成为一个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岗位,而不再是一个代表学术层次的资格身份。
据悉,改革后的华师大博导制度,博导人选将按照“择优上岗”原则,凡博士点内符合条件的教授,必须要有充足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并且科研活跃程度高,才能申请竞争博导岗位。学校将对申请招收博士生的教授的科研情况进行审核,只有确定进入招生目录且招收到博士生的教授,才表明其就任了“博士生导师”的岗位。以前那种一经评上博导,即使科研活跃程度不高、没有科研项目经费也可以招收博士生的做法将被废止。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及各博士点历年的招生、培养情况、师资队伍状况等,确定每年各个博士点的博导岗位数。
华师大有关领导表示,此次的博导制度改革,避免了原有制度过于侧重考察导师学术水平,在既有的学术水平评选上造成制度重复的弊病。从“博导资格”到“博导岗位”的转变,不仅有助于高校逐步实现和完善学科建设、学科结构调整、师资队伍建设,同时也提高了教师申请科研项目,从事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博导和博士生共同参与研究,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形成人才培养与科研的良性互动机制。
《中国青年报》 200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