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在目前全国71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国家承认学历的不足10个。
据了解,中国最早的中外合作办学始于10年前,第一家是天津财经学院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的MBA班。
将于今年9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据了解,由于中国与一些国家学历学位互认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签订互认协议,因此,国内承认学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寥寥无几,仅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少数几家。
另据了解,对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如虚假宣传、违规招生等,教育部正着手进行整顿。(刘万永)
资料: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情况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外合作办学呈现加速发展的势头,沿海地区申报的数量大大增加,中西部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始起步。总体上讲,办学层次有所提高,合作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712个,与1995年初相比,增加了9倍多,覆盖了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从地域分布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对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及大中城市。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位居前10位的有:上海(111)、北京(108)、山东(78)、江苏(61)、辽宁(34)、浙江(33)、天津(31)、陕西(29)、广东(27)、湖北(23)等省市,符合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求。
从合作对象国别和地区分布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排名前10名的是:美国(154)、澳大利亚(146)、加拿大(74)、日本(58)、香港(56)、新加坡(46)、英国(40)、台湾(31)、法国(24)、德国(14)、韩国(12)等。
从办学层次分布看,学历教育机构占多数,有372个。其中,初中两个、高中40个、职业学校69个、中等专业学校36个、大学专科层次82个、大学本科层次69个、研究生层次74个;非学历教育机构313个;幼儿园27个。
从专业分布看,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如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共255个,占36%;外国语言文学类(如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132个,占19%;电气信息类(如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94个,占13%;经济学类(如国际经济、国际贸易、财政学、金融学)74个,占10%;艺术类(如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37个,占5%;教育学类19个,占3%;其他类101个,占14%。
《中国青年报》 2003年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