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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来源:   时间:2003-03-19  浏览: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并不是说现在我们的民族精神衰落了。”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代表认为,民族凝聚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顾海良代表认为,民族精神的弘扬和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是我们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顾海良代表认为,学校教育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是通过学校教育一次就能完成的。就学校教育而言,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与学校的德、智、体、美教育结合起来,要融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特别要注意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不同发展阶段的成长特点,形成有针对性的、有实效性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顾海良代表建议,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丰富和发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宣传媒体、文化场所要形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注重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理论探索和学术研究。(本报记者 储召生)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1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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