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育部将在全国22所高校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本市有复旦、上海交大、同济、华东师大、华东理工5所高校列入其中。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占试点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5%以内;经试点高校确定的入选考生,参加高考时成绩达到市里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的,市招办即向考生选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试点高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经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试点学校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纳入本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
目前,本市5所试点高校正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的细则,预计到3月底前将正式公布。
22所自主录取试点高校名单:
复旦大学、上海交大、同济大学、华东师大、华东理工大学、北大、清华、中国人大、北师大、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农大、浙大、中国科大、华中科大、中山大学、重庆大学。
《新闻晚报》 2003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