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日前签订了江苏省助学委托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这标志着这项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社会助学新举措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江苏现有普通高校94所,在校大学生74万人,其中有10万人家庭经济困难,有5万人属于特困生。自江苏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以来,全省共资助贫困大学生3万人,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亿多元。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热情资助贫困大学生,在江苏省政府的支持下,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于日前正式联合制定并颁发了《江苏省助学委托贷款章程(试行)》,在全国率先开通社会助学委托贷款业务。由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包括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助学委托资金,并与受托银行签订《江苏省助学委托贷款资金管理协议》,将资金缴存“助学委托贷款资金专户”,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委托助学贷款对贫困大学生实行零利率,每名学生每学年接受贷款总额最高为6000元,还贷期限不超过6年,已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再接受助学委托贷款。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3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