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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

来源:   时间:2003-02-25  浏览:

李岚清出席发放仪式 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今天上午,教育部和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首届国家奖学金发放仪式。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出席,向首届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代表颁发了奖金并与他们亲切合影。

国家奖学金制度是经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02年起在全国普通高校中首次设立的。中央财政为此每年拨款两亿元,专项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45000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一等奖10000名,每人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35000名,每人奖学金4000元;同时,要求学校对所有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减免当年全部学费。自去年9月份以来,经过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的认真评审,首届国家奖学金的各项评定工作日前已顺利完成。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发放仪式上分别讲话。

项怀诚在讲话中指出,认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问题,是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要按照十六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持力度,不断深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困难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项怀诚在讲话中还指出,目前,有部分省市也按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了本省市的政府奖学金,希望有更多的省市尽快设立政府奖学金,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政府的及时资助。

陈至立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并多次批示拨出专款做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要“完善国家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和制度”。把这一工作写进十六大报告,更是充分地体现了中央对解决经济困难学生问题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全社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党中央为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它的实施达到了“资助”、“育人”的目的,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陈至立向所有获得首届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们表示祝贺,希望他们自强不息、再接再厉,不要辜负党和国家的关心和爱护,以优异的成绩、美好的品德回报党和国家,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陈至立最后希望各地要尽快研究落实设立各级地方政府奖学金,希望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继续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奖学金的有关规定,严格坚持评审中的公示制度;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把这项泽被学子、利在千秋的事业切实办好,办出更大的成效。

今天的发放仪式由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主持。有关方面负责人高强、廖晓淇、金立群、郑树山等出席了发放仪式。来自国务院和北京市有关部门、首都高校的代表共700余人出席了发放仪式。

【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问题。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出台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取得明显进展,到去年底共审批贷款学生59万人,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51亿元。

国家奖学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资助家庭困难大学生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受到广大学生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热烈欢迎。由于国家奖学金具有荣誉性强、资助额度高、激励性强的特点,通过实施过程中的正面引导,国家奖学金制度正在成为激发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奋发向上的一个强大动力。

《中国教育报》2003年2月2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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