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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仪三:“文化遗产”扛不动“发展”大旗

来源:【解放日报】   时间:2013-04-16  浏览:

      本报记者 诸葛漪
      寺庙留下,僧人搬家;老宅“留学”,物是人非;古墓被掘,满目疮痍……从西安兴教寺“申遗”之争,成龙捐献古建筑给新加坡,再到早前南京古墓被破坏,春季万象更新,是“破土动工”的好时节,“文化遗产”由于历史原因占据了优越位置,发展潜力蔚为可观,常成了首要“破土”对象。保护声浪此起彼伏,每次都能成为网络热点,时间一长,却在现实面前冷下来。再有文化的建筑扛上“发展”大旗,也得“松松筋骨”、动一动。

      没有僧人的寺庙如何申遗
      备受关注的兴教寺,暂告一个段落,拆除范围限于新建的兴慈楼、方丈楼、斋堂、僧舍等,让关心古寺存亡的人们松了一口气。然而这个消息没有让兴教寺僧人满意。兴教寺提交《关于退出申遗工作的报告》称,如果拆除兴慈楼等建筑,兴教寺的寺、塔一体性和历史真实性将被破坏;玄奘塔千百年来一直由僧众全体守护,如果拆除僧舍、斋堂等新建建筑,将僧众和寺塔分离,将颠覆千年传统。兴教寺住持宽池法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我们没有地方住,没有地方吃,怎么申遗? ”
      安置兴教寺僧众标准达到 “拆一还一,甚至还二”,被网友戏称为“补偿颇高”。大多数人听到玄奘塔等古建筑不会拆,松了一口气,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李利安却直言,担心僧人被全部迁出兴教寺,寺院成为被开发的文化园区,“今年不会,明年、后年呢? ”

      给保护对象分等级就是找托辞
      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质疑,“为什么要把文物保护分为一二三等,在我看来,分等级就是找托辞,等级不高的,就可以随便拆吗? ”在“大拆大建大发展”的今天,他的这番话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向性——只有“申遗”或被鉴定为文物,才能留下,在保护名单之外的,统统可以“牺牲”。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像兴教寺这样的名寺,由僧众长年看护,有六小龄童等名人代为呼吁奔走,已属“幸运儿”。大多数老建筑,由于无人居住,年久失修,最后破败不堪,或根据发展规划让位于新建筑;能进入交易市场被成龙这样的买主收购,异地重建,已属“不幸中的大幸”。
      阮仪三、郑时龄、张松等建筑专家都指出,原址保护是最好的方式,异地重建可能对建筑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在欧美,业界主张让老建筑保持“断墙残垣”;对比国内,老建筑“修旧如旧”已属不易,修得面目全非,环绕它再建一堆新古董,名为“保护发展”,实则不伦不类的案例比比皆是。

      连夜强拆只为不留后患
      去年梁思成故居被拆,让“维修性拆除”一词声名鹊起,今年类似闹剧又在上演,究其原因无非是文物保护部门“有心无力”。文物保护经费来源于政府拨款,千年文明需要保护的实在太多,只能把钱用在刀刃上。大量建筑权属归个人所有,住户想要拆除改建,加之城市规划势如破竹,文物保护部门缺乏管理权限,难以有效干预。有工作人员私下叹苦经,“只能协商,无法强制。 ”
      据媒体披露,兴教寺内多座待拆建筑,在建设之初就被西安市文物局多次叫停,要求规划批复后再建,但始终未被认真执行,以至酿成了今天的尴尬。 《文物法》对破坏文物行为最高50万元的罚款,因数额有限也让一些人有恃无恐。南京发现六座六朝墓葬,文物局已下达 《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却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并连夜进行挖掘,将其破坏殆尽,“要么不拆,要么全部拆完”,绝非个别现象。50万元罚款,卖一个卧室就回本了,但是留着文物残骸进行原址保护,可能要冒损失价值500万、5000万元的地皮风险。文化遗产,正是在“精明”的发展计划中,成了被漠视的对象。
http://newspaper.jfdaily.com/jfrb/html/2013-04/16/content_1008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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