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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中小企业发展对结构调整至关重要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12-11-28  浏览: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防止市场经济停滞等问题,而且是一个提高收入水平,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重要机制。我国中小企业难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已成为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主要诱因。因此,调整企业结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强化公平竞争,正是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说到结构调整,大家首先想到的大多是产业结构、地区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笔者以为,我国经济失衡的根源在于企业结构失衡,主要表现为存在行业性垄断经营和中小企业难以实现持续稳定地发展。
  基于企业结构对其他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的影响,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求平衡的当务之急在于调整企业结构,即要打破大型企业对资源、生产和市场的垄断,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和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处境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99%,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还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在科技创新方面,中小企业拥有66%的专利发明、74%的技术创新和82%的新产品开发。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已成为数量极为庞大的企业群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小企业由于数量众多,投资少,经营方式机动灵活,对市场变化反应快,与市场有着天然的联系,因而只要有合适的环境就能得到充分地发展。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大量出现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经过20多年的发展,出现了包括后来发展成为著名大企业的四通、联想、方正、吉利等企业。
  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非公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非公有制资本可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等,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虽然在政策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获得了支持,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仍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实力弱、内部组织关系不稳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致使其平均寿命仅2.5年。对于这样一个天然的弱势群体,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是很难的。
  一是资金有限,缺乏必要的融资渠道。我国中小企业每年获得的信贷规模只占总信贷规模的10%左右。个体和私营企业基本上得不到银行的贷款,更谈不上大企业所拥有的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的渠道。由于资金缺乏,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只能靠自我积累慢慢“滚雪球”,有些具有良好前景的项目也无法上马。为了弥补流动资金的缺口,中小企业常常不得不以高利率进行资金拆借和集资,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二是不公平的政策环境。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曾对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给予了许多优惠政策。现在这些政策大多被取消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小企业不但很难得到政策上的优惠,反而面临着不公平的政策环境。如中小企业贷款条件比大企业要严格得多,个体、私营企业甚至没有资格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税费负担不公平,乡镇企业要缴纳农业附加税,而非乡镇企业无须承担这一税项等。
  三是缺乏信息和技术来源。除高新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之外,其他普遍缺乏获得市场信息和技术的渠道,使经营者难以做出及时、合理的决策,难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是不规范的竞争秩序。表现为各地中小企业之间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存在着低水平过度竞争的问题;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的体制使中小企业难以与大企业分工协作;一些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或凭借政府行政力量,垄断经济资源,或通过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来排挤中小竞争对手。
  总之,在“刘易斯拐点”逐步到来,劳动力成本显著上升,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带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压力,企业运营成本水涨船高,税负成本和融资问题难以得到解决,投资环境持续出现恶化,以及国际经济前景不佳,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贸易摩擦的常态化等条件下,新的问题和挑战还在不断出现,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面临的环境十分严峻。无论从当前着眼还是从长远考虑,中小企业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要想进一步发展壮大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都是非常困难的。
  中小企业发展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还表现在对其他经济结构影响很大,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与协调发展。
  先看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和投资领域及其对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影响。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投资规模难以扩大、投资领域受到限制等问题。
  首先,在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与GDP增长的文化中,我国对与政府没有密切关系的、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歧视,加上一些中小企业习惯于粗放式发展,产品技术含量低,生产经营与管理比较落后,缺乏竞争优势,从而制约了其盈利水平和依靠内源性融资发展壮大的能力。
  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难制约了其依靠外源性融资扩大投资规模的能力。再次,我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受到严格地限制,2005年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和2010年颁布的“新非公36条”,以及“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兼并重组进入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等政策始终难以得到落实。
  同时,诸如提高行业准入条件、行业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以及整顿行业秩序等,大多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标准,客观上排挤了中小企业,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有效益的经济领域,致使目前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铁路、能源、金融、市政公共事业等重要领域。
  这样的结果是,长期以来,盈利水平低、融资难、投资领域的限制制约了中小企业的产业发展领域和规模的扩大,进而影响了其吸纳就业的能力;而目前资金缺乏、成本高、税负重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又使中小企业面临着生存困境,它们大面积的倒闭自然会带来大量工人的失业。
  就服务业来说,市场管制与大企业的垄断同样会阻碍中小企业的发展。例如,在零售领域,大型超市会使周围零售小店铺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沃尔玛一公里死亡圈”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即使在美国,沃尔玛也只被允许开设在城郊地带。纽约市区就曾多次拒绝了沃尔玛开店的请求。原因就在于中小商店的商品虽然价格比较高,可选择性少,但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而韩国则采取让大型商场早点关门,强制实施休息等措施,来给小型超市留下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反观我国,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出现了大型超市扎堆市中心区的现象,没有考虑其对中小商店生存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企业结构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也很大。造成我国目前收入分配严重失衡的原因很复杂,除城乡二元结构、社会保障滞后等外,由行政性垄断造成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中小企业在行业间的比例失衡也是重要原因。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改革和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后来,这种基本平衡的局面又被打破了。
  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国有大型企业在各地大规模“夺城略地”,向原本属于民营企业的空间扩展,少数央企几乎控制了所有有价值的资源和行业,依靠垄断地位获得了超额利润,并拥有利益的“自行分配”权;而大量处于低端行业的中小企业激烈竞争,生产经营环境也日趋恶化。
  拿“2012中国企业500强”来说,虽然民营企业有190家(占38%),但与国有企业存在非常大的差距。2011年500强中的国有企业平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分别是民营企业的1.55倍、4.40倍、3.15倍。
  在500强企业中,盈利能力最强的前10家都是金融、通信、石油、电力行业的国有企业,其利润之和达到11285.78亿元,占500强利润总额的53.83%。最大的5家商业银行和272家制造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是5.7%和42.7%,但利润占比分别为32.2%和25.04%。
  垄断经营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差距(目前已达10倍)、国有和私营部门员工的收入差距巨大,已经成为我国尤其是城镇职工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可以肯定的是,不打破垄断,调整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的企业结构,一次分配就不可能实现基本的公平,收入差距还将继续扩大。
  调整企业结构
  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各国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防止市场经济停滞等问题,而且是一个提高收入水平,实现收入公平分配最主要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难以实现持续稳定地发展,已经成为许多经济社会矛盾与问题产生的主要诱因。因此,调整企业结构,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保护,强化公平竞争,也就成为我国实现经济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要将对中小企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到一个全新的层面,彻底改变歧视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切切实实把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长期管理,建立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比如,尽快设立负责中小企业的专门机构,组织制定以《中小企业基本法》为主体的相关法律规范,在法律上明确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在中小企业遭遇困难的特殊时期,政府应为它们提供临时的“避风港”,帮助它们渡过危机。
  对中小企业的全新认识还体现在实现由“放”到“帮扶”的转变,切实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实惠。
  如给予社会资本国民待遇,允许其进入金融、公路、电信等基础和垄断行业;放宽市场准入以及中小企业进区、进园的条件;放开商业银行放贷额度、鼓励新增贷款向中小企业倾斜,甚至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应占的比率;落实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政策;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建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社会担保体系;制定针对中小企业诸如上调出口退税率、减低营业税率、减免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等财政减税政策,让中小企业切实得到财政政策的支持;构筑和完善专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和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一个较大空间和保障体系;制定鼓励现有在职管理和科技人员以及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进入中小企业工作的优惠政策,满足中小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的要求,等等。
  第二,合理规划和调整企业群体结构,引导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和联盟,提高社会化协作、专业化生产程度,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企业在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上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在产业、产品上协作配套,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共享共用各种基础设施和知识、信息,既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稳定的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也有利于大企业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产品形成配套体系,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提供的价廉质优的零部件和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支持,满足消费者多品种、个性化、低成本和快速交货的要求,最终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三,最重要的是要打破垄断,在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的同时,给予更多政策上的倾斜和支持。大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企业垄断了绝大部分经济资源,垄断了所有盈利能力较强的行业,就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进而严重阻碍和制约民营经济的发展,削弱社会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因此,一方面,要打破一切形式的垄断,不仅给予民间资本投资的同等待遇,而且要对大企业的进入领域进行限制,合理规划大企业的空间布局。就像韩国那样,为了保护中小企业,韩国将市场规模在1000亿到1.5万亿韩元的行业划分为中小企业固有行业,并通过立法禁止大企业进入。
  另一方面,要从促进和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出发,给予中小企业税收、融资等方面的优惠,减轻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建立起竭诚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体制。
  我国香港就是这样做的。无论是本地资本还是外来资本,都不需要政府批准就可以平等地投资各个行业。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为了帮助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特区政府特意推出了1000亿港元的政府信贷担保计划,还大幅提高企业的最高贷款额,准许所有企业申请有关贷款,使许多企业顺利地度过了危机。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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