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仪三,同济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博导、同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最早提出保护外滩的学者。
2004年起,阮仪三教授带领专业团队,对外滩地区的现状作了深入普查。调查全面、深入地涉及了该地块内各建筑的现状,包括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五六十年代及现今三个时期的使用功能,每一个建筑单位各个楼面的功能。根据调查结果,他递交了一份报告给上海市政府,市政府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关于该地区保护改造的“外滩一体化”开发规划。
在阮教授眼里,潇然的“外滩复兴”计划,纯粹是“技术人员从技术角度谈的异想天开”。
“外滩复兴”计划违法
阮教授指出,外滩地区的“万国建筑”中,有15幢为国家级历史保护重点建筑。将其顶升加盖的做法,违反了我国《历史风貌保护区规定》、《国家文物法》、《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范》,从这一点说,“外滩复兴”计划根本没有可行性。
“所谓创造性保护,提出概念的人本身就不懂得什么叫历史文化保护。”阮教授说,历史文化保护强调的是保持“原真性”,这包括保护其周边地区的环境。国际准则《威尼斯宪章》中第一条就是保持“原真性”的规定,去年10月份在西安召开的“世界遗产保护大会”上,通过了《西安宣言》,再次强调了这个理念。而“外滩复兴”计划的核心,违反了历史文化保护的最基本原则。
阮教授强调,千万不要拿现代人的观念去对待历史文化古迹。
方案存在不少缺陷
撇开法律规定不谈,阮教授认为,潇然提出的外滩改造方案,仍然存在不少缺陷。
“比如,建筑物提升两层,与建筑物相连的背面建筑怎么办?南京路、福州路的沿街建筑,与外滩建筑都紧密相连,提升的话是一起提升还是分割开来呢?如果一起提升那么一路辐射到南京路等里面,到底到哪里断开呢?即使断开了,靠外滩这边的衔接如何解决?海内外游客都知道南京路往东走到底是外滩,如果走到底是地下建筑,有多少人能接受呢?更何况南京路、江西路等靠近外滩的建筑业都是历史保护建筑,难道都要一起动么?……”
一连串的问号,代表着阮教授的质疑。他说,潇然口中的成功个案———“上海音乐厅平移”在他眼里并非历史建筑的成功保护,“高架路可以改道,历史文化遗产却不可重来。而且据我所知,它的迁移费用比重新建造一座上海音乐厅的费用还要高昂。”为了造高架路而迁移上海音乐厅,阮教授感到痛心疾首。
改造要看长远利益
潇然认为,“外滩复兴”计划的经济利益相当可观,阮教授却指出,这只是一种简单算法,从长远来看,如此做法得不偿失。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上海南京路的地皮价格已经达到了1尺柜台1万美金,同样繁华的淮海路却远远达不到这个价格。为什么?因为南京路保留了近百年前的风貌,而且根据其特点改造成了步行街。当时决定改造方案的时候我就提出,南京路两旁的建筑高度和马路宽度比正好是1比1,这对于步行街来说最合适,最能给行人心旷神怡的感觉。”阮教授说,后来在南京路步行街的规划上,保留了沿街商店的多样性,既有百货商场,又有名、特、优百年老字号,多种氛围营造出了独特魅力,吸引了海内外游客的光临。“如果全都是百货商场,反而没有特色了。”
阮教授说,北京后海和山西平遥,如今都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游客前往,经济效益可观。简单地对古建筑改造并出售地皮的行为,是一种短视的表现,虽然短期经济效益不错,但长远看,却是无可挽回的损失。
外滩交通确该分流
当然,潇然的方案并非一无是处。记者参阅了阮教授率队撰写的关于外滩保护的调查报告,发现其中的《中山东一路道路断面改造构想》,与潇然的方案可谓异曲同工。
《构想》提出,在中山东一路开挖地下通道,分流原本八车道的路面交通压力,弱化外滩地面上的交通功能。阮教授介绍,他其实早在1990年就提出“应该将外滩地区的大量交通拿出去”。“外滩成为上海南北交通的主干道,这是不合理的。从19世纪80年代年起,外滩一直是码头区,因为运输才需要这条通道;后来,外滩转变为金融中心,交通功能逐渐减弱;到现在,外滩作为重要的繁华地段和景观地段,交通不应占有如此比重。”
结束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外滩改造初步方案已经拟定。方案更倾向于修建地道,地面保留4至6条车道,地下则设置6条车道,并大幅增加绿地及公共休闲面积。
本报记者 孙毅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