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8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了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2014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据悉,教育部直属高校近日已向教育部报送2014年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录取通知书全部由校长签发。
高校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和报到入学的重要凭证。长期以来,高校录取通知书都在加盖高校校章后寄发。为了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2014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所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4/07-08/63625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