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列入高考加分项 “没有刚性标准”引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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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29 浏览:
继去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后,各地据此陆续发布了相应的高考加分细则。光明日报曾在2013年10月31日六版刊发报道《各地高考加分瘦身》对此进行了梳理。最新的统计表明,各地在削减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竞赛、体育等三部分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同时,北京、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湖南、四川等地,均对“思想品德或优秀学生”加分项目作出了调整,其中明确规定,对社会有较大影响(获得区、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可以加10至20分投档。
此规定一出,即引发热烈讨论,“见义勇为这样的高尚品德太过‘虚无’”,“如何量化为实实在在的分数”?“义”和“勇”究竟如何评断?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28日在接受光明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想要厘清“见义勇为”的加分,难度很大。“中学生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群体,此阶段的学生首先应考虑的是保护自己,而不是见义勇为。所以,一旦上升到高考加分层面,可能会引发负面影响。”
刘海峰认为,见义勇为的加分项目应在一定范围内先试行,证明其可行性、客观性后,再推行至全国范围。
对于人们担忧的见义勇为加分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可能,刘海峰明确表示:“凡是没有刚性标准、不能客观衡量的加分项目,都可能出现此种状况。”
(光明日报北京5月28日电 光明日报记者 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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