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9点多,市二中院的旁听入口少见地排起了长队,今年4月震惊沪上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即将一审开庭。林森浩身着迷彩背心出现在被告席上,他承认投毒行为,称投毒的初衷是“想让他难受”——这个“他”就是被害人黄某,林森浩曾经的室友。法庭上,林森浩的声音几度低沉,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他提高音量。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多才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只是“想让他难受”
公诉机关指控,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对黄某怀恨在心,3月底决意杀人。
公诉机关的这两项观点并未得到林森浩认可。林森浩和黄某同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研究生,2011年8月,2人成为室友。“我们关系一般,互相多少有些看不惯,他觉得我没生活情调,我觉得他自以为是。但我们也会聊理想,聊个人生活。他是一个聪明的人,但有时有些自私”。林森浩不承认与黄某之间有直接冲突。
在两人的同学们看来,林森浩与黄某性格差异不小,“黄某较外向,林森浩较内向,有点记仇,但是很顾家”。一位同学在证词中称,林森浩平时与寝室其他两人不大交流。
庭上,林森浩认为自己并没有“决意杀人”,只是巧合。在3月30日那天,黄某又露出了他看不惯的行径,“他拍着一个同学的肩膀说:‘愚人节要到了,想整人。’看到他那得意的样子,我当时就想‘整你一下’。以前听过同学讲有人拿毒药整同学,但没想过后果”。
多次上网查询资料
3月31日投毒当晚,林森浩多次以“二甲基亚硝胺”为关键词上网查询人摄入该物质后果等信息。4月1日早晨,还躺在床上的林森浩听到黄某喝了一口水之后马上吐了出来,这期间他选择了装睡。4月3日,当黄某转入重症监护室后,林森浩又多次上网查询“二甲基亚硝胺”的检测方法。
林森浩称对投放剂量其实没概念,但当投毒时闻到黄色液体的刺鼻气味时,林森浩已经预感到不好的后果,但是侥幸心理让他并没有终止这场“整人”行动。
庭上,辩护律师认为,使用“二甲基亚硝胺”,并不能推测林森浩一定了解该物质的毒性。
注射器扔进垃圾箱
庭审时,林森浩交代了他取得药物的过程。
3月31日下午,林森浩去过中山医院11号楼影像医学实验室两次。第一次,他称要看看之前实验留下的药物还在不在,便与持有实验室钥匙的吕某一起上楼,确认了实验室依然存放着小半瓶“二甲基亚硝胺”原液和一支注射器;第二次,他称要去实验室拿点东西,便从吕某处拿了钥匙和一个黄色医疗废物袋,趁实验室没人将试剂和注射器装在废物袋中带走。
当日下午5点多,林森浩回到寝室,将试剂全部注入饮水槽,其间还溅出几滴油状黄色液体,被他用一瓶矿泉水冲掉。之后,林森浩便将注射器扔在寝室楼梯口的垃圾箱内,并将装有试剂的黄色塑料袋扔进了第二教学楼附近的垃圾箱。
另一室友提示线索
4月1日下午,林森浩已经得知黄某“病了”。2日,应黄某要求,林森浩亲自为其做了胃及肝胆B超,B超结果出来后,林森浩告诉陪同黄某就诊的同学“没什么问题”,第二天,黄某就转入了重症监护室。
林森浩看着黄某病情一路恶化,却始终没有说出黄某的病因,“他大部分都吐出来了,而且我一直觉得可能只是病理过程,可能再过两周就好转了。”肝脏的自我修复功能让林森浩仍抱有侥幸心理。
对“二甲基亚硝胺”起疑的是林森浩的另一室友葛某,葛某曾听林森浩提起使用“二甲基亚硝胺”进行动物实验,于是上网查询摄入该物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发现与黄某症状吻合,提示送检的同学注意一下“二甲基亚硝胺”。10日,黄某的同学针对“二甲基亚硝胺”再次送检,11日向学校保卫处报案。
在警方的头两次问询中,林森浩都隐瞒了自己就是凶手的真相,直到4月12日传唤,林森浩才逐步供述了案情,但为了减轻责任,林森浩将投放的毒物表述为“二甲基亚硝胺与福尔马林的混合液”。 本报记者 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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