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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教授治学”离我们还有多远?

来源:   时间:2013-10-23  浏览:

“高校在作出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决策前,应当通报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在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中,担任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负责人的专任教授,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3……”

近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征求意见稿)》(下称《规程》),就上述规定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并着重强调“学术委员会是高校最高学术机构”。

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呼声日渐强烈的今天,这一纸规程,似乎让被学界呼吁、渴盼多年的“教授治学”,又近了几步。

教育部此次发布规程,亮点何在?与西南联大时期“教授治学”的传统相比,今天的现代大学制度对高校学术委员会提出了什么新的要求?一个好的学术委员会该如何构建?又该建立怎样的保障制度,规避几年前不少高校探索中学术委员会沦为附属机构的窘状?

针对以上问题,本报记者专访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洪成文。

此次规程公开征求意见有何意义?

记者:高校学术委员会并不是个新鲜词,这一机构在国内不少高校设立已久。您认为,教育部此次出台这一征求意见稿,亮点在哪?

洪成文:最大的亮点无非是表明一种姿态,是对社会长期以来所诟病的学术行政化的积极反应。尽管这一个举措不足以改变学术行政化的大局面,但是凡事得从一点一滴开始正如老子所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记者:对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而言,这有何积极意义?

洪成文:现代大学制度也罢,学术委员会规程也罢,要问其有效性如何,我认为关键在操作。一个规程文本的起草,甚至颁布,其实并不难,难的是规程及其操作。委员会要不要议事程序,要不要法律救援系统,要不要回避制,对于学术委员所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或罚则,等等。我们常说的“三分政策,七分落实”,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高校学术委员会该发挥什么作用?

记者: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内容。相比于以往教授治学的传统,您认为在高等教育面临从以规模扩张、空间拓展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的今天,时代对此机构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洪成文: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颁布,是否一定强化其学术领导,是一个问题。而规程的颁布是否带来学校办学方向的转变,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之所以将内涵发展与空间扩张相提并论,说的是校长分身无术,要么追求内涵,要么规模扩张。然而,谁都清楚,这两个问题在大学的发展史上,其实是相互交叉一起的。两者极端对立的情况,不是没有,只是很少见。

记者:“提高学术判断能力,建立诚信荣誉体系”,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曾如此寄望该校学术委员会。您认为,在学术抄袭、科研经费“跑冒滴漏”严重的背景下,高校学术委员会究竟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洪成文: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与行政的作用是相对应的。不去问行政做什么,而单方面去说学术委员会做什么,似乎很难究其本质。当然,我们理解的“规程”,无外乎是要在学术和行政之间划一条线,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如果这样理解不错的话,那么将学术的归学术,是否还应扩大其职能?学术人员的聘任和晋升,是不是学术范畴?将行政的归行政,推向极致,是否意味着,学术委员会,将无权插手行政,乃至于任何行政呢。无论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有多少,有多细,有一条是不能放的,那就是,学术委员会也是对学校行政的一种特别制约,说的更加清楚一点,应保留对学校行政的学术监督权。

清华校长寄厚望于学术委员会,是很好的。但是如果极端地将学术委员会与学术诚信问题的监督相等同,不仅不利于学术诚信的改善,对学术委员会也是不公平的。学术诚信问题,仅仅依靠学术委员会,就能解决吗?除了学术委员会外,学校行政还要不要依靠?社会环境和风气还有没有关联?可见,依靠学术委员会来解决学术诚信问题并没有错,但是将学术诚信与学术委员会的责任完全划等号,则显得幼稚。

http://news.gmw.cn/2013-10/23/content_9254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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