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些大学非常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通过学生自治和参与学校管理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和主体性,通过社会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许多学校并不设置德育课程,而是强调隐性课程的道德教育作用,这种作用对学生道德发展的影响虽然是缓慢的,但其效果是持久的。
重视专业实践活动
在欧美许多大学,专业实践或实习大多是正规的教学计划,并给予一定学分。美国有的工科院校规定,大学生在大学4年学习期间要花15个月的时间在工厂、企业学习。在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的学生可以到联合国旁听席上“听课”,学经济的可以去华尔街实习。在其他一些大学,学历史的要去档案馆、博物馆见习,学法律的要去立法、司法机构见习,学政治的要在政治机构或公共决策机构工作见习。
在前苏联及一些东欧国家,专业实习的情形与美国类似,在德国,专业实习也受到高度重视。如工科院校规定学生参加实践或实习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六周。理工科学生在学完一至三年后参加“中间考试”,合格后必须参加一定的生产性实习,然后才能撰写毕业论文。以上这些专业实习活动,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提高学术水平为主要目的,同时,也必然行使着影响学生在人生、道德价值等方面的观念、态度、品性等功能。
学生自我管理成教改重点
学生自我管理与参与学校管理是目前欧美大学对于传统教育的重大改革之一。学生自治和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学生通过学生会、学生自治会等学生团体的形式进行自我管理,学校一系列正规制度的制定、非正规措施的实行等都需要学生参与,如学校的招生方针、评聘教师、课程设置与内容等。在维也纳大学,学校的学术评议会和选举校长的投票人也是由教授、教职工与学生各占1/3的比例组成。在德国的每所大学的全体会议和评议会中,学生代表都占有较高的比例,如在大学的全体会议中,有校长一名,副校长二名,总务长一名,教授代表十八名,学生代表六名及其他代表九名;在大学生的评议会中,也有类似比例的学生代表。在大学的各个学院、系中,有关管理、选举的机构与团体中,学生代表的比例也与此类似。总之,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决策已成了一项正式的制度。如果学生在大学里没有作为校园公民参与学校管理,第四年大学毕业后,他们仍将作为一个不合格的社会成员“孤立于公民生活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