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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评论:高校乱收费必须严查严管

来源:   时间:2011-08-17  浏览:

近来,湖南某高校向专升本考生索取“捐资费”一事在网上引发热议,网友一致谴责该校乱收费行径。

舆论的监督是必要的。乱收费现象在社会上是过街老鼠,在教育界也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有一起查处一起,让这类新闻逐渐销声匿迹。

从报道内容看,投诉者反映该校要求“每个专升本的学生必须交纳1万元捐资费,开学的时候还要签一个自愿捐赠协议”。这在教育界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教育需要捐助,但前提是捐助者必须出于自愿,而且捐助不能与出资者有什么利益关系,尤其不能与入学、考试、升学挂钩。至于有恃于掌控稀缺教育资源,强迫学生、家长捐资,再签署一份“自愿协议”遮羞,规避教育事业“收支两条线”的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令禁止。

笔者认为,乱收费破坏的是教育公平。

在公平面前,无论穷人还是富人,不该收的都不允许收;多收1万元要查处,多收1元也要退回。当然,我们也看到,学校本身没有创收功能,而教育又确实需要投入。义务教育阶段的投入主要责任在各级政府,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应该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负担。

这里面首先要强调政府职责,负有主要责任的办学者——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投入到位。其次,该由受教育者负担的费用,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公立、民办学校都要遵循相关规定收费。对此,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同时物价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管理部门还负有查处责任。遇到乱收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要求查处。更重要的是,政府有责任监督落实。

客观地说,经过多次治理整顿,教育乱收费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教育行业还必须从推进教育公平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自觉杜绝违规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赚取好处的想法和做法。

分析出现乱收费的原因,过去,教育的财政投入长期达不到规定水平,社会的捐资助学、企业的慷慨解囊的确曾解决过学校的燃眉之急。但是,种种不规范、不完善的投入渠道也滋生了权力寻租。有人以为,学校缺钱而有资源,社会有钱而有需求,何不拿资源交换呢?于是,种种稀缺教育资源的价码看涨,学校之间贫富差距拉大,而普通家庭额外的教育支出成为负担。

这些乱象严重背离了教育公平的原则,断送了个别干部、腐蚀了教师队伍、动摇了教育的社会基础,这种不正之风必须纠正。

端正教育行业风气、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社会监督,需要行业自律,更需要从教者树立理想信念、恪尽职守,无愧于“阳光下最光荣的职业”这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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