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视点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教视点 > 正文

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入职前进入医保"真空期"

来源:   时间:2011-05-04  浏览:

应届生离校后入职前进入医保“真空期”

上海市政协委员建议学校、企业和政府三方无缝对接

7月是应届生毕业离校的日子,已落实了就业意向的学生一般会在一至两个月后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更多的学生则步入本地或者异地的求职征途。对于这些“准职场新人”而言,除了要应付上岗前的培训或找工作的艰辛之外,“不请自来”的疾病花销很是让他们犯愁。高校学籍管理中有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就业单位大都规定:“在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查出患有疾病,公司不承担医疗保障义务”。如此一来,处于离校后入职前医保“真空期”的应届生们,陷入了“小病不敢看,大病看不起”的窘境。对此,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建议学校、企业和政府三方无缝对接,填补这段“真空期”。

上海财经大学2010年应届毕业生黄腾飞尚未“腾飞”却已“折翅”的遭遇令人叹息。去年7月中旬,已签订就业意向、正接受某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培训的黄腾飞突发40度高烧,经确诊患上了急性M5型白血病。校方无奈地表示,黄腾飞已经没有在校学籍,在政策上,学校爱莫能助,但会给予腾飞一定的经济资助;和黄腾飞签了就业意向书的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按照合约中相关规定,在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查出患有疾病,公司不承担医疗保障义务,但会考虑从人道的角度给予一定经济支援。在闻知黄腾飞的遭遇后,屠海鸣伸出了援助之手,捐献了1万元用于黄腾飞的治疗。

屠海鸣委员告诉记者,他倾向于由学校、企业和政府三方合作建立一个大学生从学校到社会的“无缝对接”模式。他建议,企业在与大学生签合同前,先签一份“用人意向书”,意向书的签订即意味着双方劳动协议已产生,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关责任,从而缩短已落实就业意向学生的“真空期”;此外,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学校延长应届大学生校内医疗保障期限,在学籍注销后给予合理期限的缓冲期,用于保障求职应届生的医疗问题。

联系我们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021-65982200

   

沪ICP备10014176号    沪公网安备:31009102000038号    沪举报中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