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离校后、入职前缺乏医疗保障。近日,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交大团委书记刘玉祥建议:延长学籍医保时间。
刚刚在IT行业工作半年的小贾谈起去年找工作的经历时说,当时自己生病都不敢去医院,小病小痛只能忍着,直到正式入职才能“放心”去看病。因为“看病太贵,不像在学校时那样看病能优惠”。
小病能忍,大病呢?高昂的全额医药费该如何承担?高校学籍管理中有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学生医疗保障待遇”,而就业单位也有规定:“在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查出患有疾病,公司不承担医疗保障义务”。因此,正处于这一离校后、入职前真空期,没有任何医疗补助的应届生们,只得面对“小病不敢看,大病看不起”的尴尬境地。
2011年上海高校将有17.5万毕业生,尽管绝大多数毕业生在毕业前已落实好就业单位,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还有一二个月,也有部分毕业生要在上海继续寻找。
去年8月,曾有媒体报道“大学生毕业后医疗保障窘境”,引起政协委员关注。对此,刘玉祥建议,社会保障部门准允高校延长大学生校内医疗保障期限,从现在的学籍一注销即自动停止,改为延长半年到一年,使应届生在离校找工作期间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