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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忧心长合同打短工

来源:   时间:2007-12-14  浏览:

担心签三年试用6月成公司牺牲品 同时认为长合同限制择业自由度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劳动法》于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的影响已经显现,许多企业已经开始根据新法对劳动关系及用工策略进行调整。自11月20日,企业进校园招聘解禁之后,沪上陆续展开了一系列针对应届大学生的大型招聘会,记者从大学生中了解到,新法实施在即,既给许多学生带来了利好的消息,同时一些也产生了新的担忧。

6个月试用期增加风险

近日,本市某公关咨询公司开展大型招聘,对求职者明确提出的要求之一就是“录用签约期为期三年”。在往年,类似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常常受到不少求职者追捧,理由是:如此长的劳动合同至少能让自己在几年内捧上一个铁饭碗,不必为“年关考核”而苦恼。然而,现在不少高校毕业生却对“录用签约期为期三年”提出质疑。

同济大学大四的陈同学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期限长了,这意味着新员工的试用期也得相应延长了。同学们已经发现不少单位在设立三年‘长合同’的同时,把试用期也延长到了六个月。如果工作了半年,最后却莫名其妙被单位辞退,成为了单位挑选最佳员工的牺牲品了。”

“本来试用三个月就可以正式签约了,现在却得等六个月。这对企业而言或许能够更好地考核员工,但对于学生而言则多了一层风险。”小陈如此表示。

先当一年实习生风险大

记者发现,这种担心试用期延长而为企业“打短工”的担忧在求职的大学生中并不少见。近日,华东师大中文系硕士生佳佳也正忙于找工作,本月初,她去一家网络公司应聘,到达现场后,发现来面试的应届生非常多,而招聘岗位却只有2个。佳佳原本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不料在单独面试环节,招聘单位人事经理只是简单地询问了她的基本情况,并没有想深入了解的意思。在面试结束时,对方提出,希望应聘者先从实习生做起,如果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才能在明年参加下一轮面试,这位人事经理还承诺,通过下一轮面试的话就能够签三年的合同,她当场婉言谢绝了。

佳佳告诉记者:“如果在这个公司实习的话,就会限制我去其他单位面试的时间和机会。更何况,我发现面试当天来了十多个应届生,如果正式岗位只有2个的话,其他那些为公司做了一年实习生的人,都只能被公司认定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无法签约。”

一下签三年自由度降低

华东师大大四生小唐经过一番笔试和面试,终于获得了某物流公司的岗位,公司人事经理告诉小唐,进公司后会安排他参加报关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但同时对方提出了条件:试用六个月,签三年的合同,违约金每年1万元。

小唐表示:“我其实希望往会展行业发展,因为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上的优势,所以想先在相关的物流行业学习一年,以后再看好机会跳槽。但现在的情况是,不仅试用期延长了,收入会少一些,更重要的是合同一下子签三年,违约金也大大提高了,如果我呆了一二年后想跳槽,那时候成本就更大了。”

前程无忧今年12月6日发布的《2007中国企业员工离职率调查报告》中显示:工作2~3年的人群离职率最高。因为经过两三年的成长,不少人认为自己有了足够的升值资本,在发挥才华和技能的同时,他们希望快速的职业发展,希望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因此小唐的想法也代表了不少大学生们的观点。

专家观点

持之以恒才能步步高升

华东师大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试用期不仅是企业用来考核员工是否称职的一个机会,也是学生自我判断自己是否适合这个岗位的一个机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应该珍惜到企业实战的机会,把学习和积累摆在第一位,即便在试用期没有被企业录用,这段时间的学习也能够增加学生的工作能力,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基础。

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同时还指出,学生还应该权衡比较,所应聘的岗位是否确需长时期的试用才能确认员工的工作能力,以此可以识别企业延长试用期的真实意图。

对于大学生们不愿签长期劳动合同的心理,前程无忧的职业顾问评价说,这主要是受尝试性就业心理的影响,很多人抱着“先找份工作做起来,不好就换”的心态开始第一份工作。当发现环境、人际关系、工作责任和强度等不能适应时,便果断离职。不过,初次就业的年轻人应该看到,只有慎重地选择一个工作并不断努力,才能够由职场初级岗位慢慢向高级岗位晋升。应该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做一个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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