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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0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时间:2007-10-19  浏览: 6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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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 被列入国家财政立项资助的“211 工程” 和 “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同济大学于 2007 年 5 月获得法律硕士(JM)专 业学位授予权。

JM 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德才 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 实务型法律人才。 JM 教育与法学硕士教育相比, 其特点是口径宽、综合性强、层次高以及应用性强。它是一种注重法律 人的职业品格与伦理培养,注重法律人的职业技能与素养培养,以及注 重从事社会工作的综合素质培养的法律精英教育。通过JM 教育的毕业 生因其知识、能力、素养的宽口径和复合型等特点,受到我国司法实务 界、金融界以及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广泛欢迎。JM 教育将代表着我国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方向。

同济大学法政学院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力量雄厚,法学教授们大都来自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著名 法学院校的博士和德国、法国等国外知名大学的博士。JM 的教学任务主 要由法政学院的资深法学教授和校外具有较深厚理论功底的法官、检察官和著名律师承担。为了结合并体现同济大学既有的土木交通、建筑规划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优势,为了使 JM 毕业生具备现代化大城市法律实务工作所需要的知识结构,我们还聘请学校土木学院、建筑城规学院、环境学院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家教授参与到 JM 的课程建设和讲授过程。针对在职攻读 JM 的学员特点,我们将加强理论研讨课程的分量,并将在选修课中设置几门由法学、管理学、行政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教授和著名工科教授联合讲授的“拼盘式”课程,有效地将人文社会科学与理工科知识结合起来,以增加、扩充和改善法律人才的知识背景和知识结构。我们将努力培养出具有同济特色的,具备城市化过程中特有知识经验的,能够满足中国新时代法律需要的,合格的国家JM精英人才。

欢迎各位有识之士和有志之士报名!你们和我们的努力将为同济新的百年历史树立一块法学发展的里程碑。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必须首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预计在 2007 年 10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http://zyxw.tongji.edu.cn)的公告为准。

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牢记网上报考的编号,以便现场确认和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2、现场确认:

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和学历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现场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时间:2007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

地点:同济大学研究生院(瑞安楼)。外埠地区的考生也可以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需要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2、同济大学的单位代码为 10247。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挂号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3、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四、初试时间和初试科目

1、初试时间

预计在2008年1月下旬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详见准考证) 。

2、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1)101 政治 (2)201 英语 (3)398 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4)498 综合基础课(含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具体考试科目以教育部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五、初试地点

上海地区:同济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六、复试工作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法律专业课。复试重视综合素质和能力倾向的考核,全面、准确地考核考生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我校法律专业课复试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有关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七、录取工作

我校参照教育部 2008 年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录取。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收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八、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习采用全日制的方式。学制 3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 4 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同济大学审核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学历证书。

九、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请留意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http://zyxw.tongji.edu.cn。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十、咨询方式(单位代码:10247)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944 或 65981601

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

邮箱:zyxw@gs.tongji.edu.cn

MSN:tongjipd@hotmail.com

QQ:747382345

POPO:tongjipd

同济大学法政学院 JM 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8363, 13636342901(王老师);

13816877133(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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