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纪念活动于3月下旬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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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2-23 浏览: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同时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国务院50年前的决议和指示,标志着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亲自领导的新中国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工作开始全面实施。50年来,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我国基本的语文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主要内容。1982年,“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写入《宪法》。2001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国务院的决议和指示的贯彻实施,使我国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推行规范汉字、推广普通话和汉语拼音取得了很大进展,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扫除文盲、普及文化教育,增进不同地域和民族之间的交流创造了基本条件,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回顾、展示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历史成就和巨大成功,总结经验,明确方向,推进工作,今年将举办系列纪念宣传活动。
一、关于活动的目的:总结、展示新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历史成就,从一个方面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成果;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扩大语言文字工作的社会影响,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的热情;总结经验,规划、部署好未来的工作。
二、关于活动的主题:
1.回顾总结推行规范汉字、推广普通话等语言文字工作的历史性成就、经验;
2.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研究探讨如何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关于活动安排:
1.3月下旬,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教育部及新闻出版、语文教育、民族语文、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的代表发言,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代表及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2.配合中国社科院召开一次学术研讨会并部署相关学术活动;
3.组织媒体宣传活动,编辑出版纪念册。
4.以国家语委名义部署各省(区、市)举办相应纪念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