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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所大学设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北京考试报》(2005-12-08)

来源:   时间:2005-12-12  浏览:

教育部在19所大学为港澳台人士设立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获研究生奖学金者除免交学费外,还可获得每月650元的生活补助。

近日教育部出台了内地招生单位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招生办法。据了解,内地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分三类:公费生、自费生和奖学金研究生。公费生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的研究生相同,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原则上招生人数不少于3—5名;自费生招生人数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奖学金研究生除免交学费外,另发生活补助费,博士生每人每月750元人民币,硕士生每人每月650元人民币。

据悉,奖学金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专项单列。设奖学金的招生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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