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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步行街上审理“家庭暴力”

来源:   时间:2004-12-05  浏览:

“被告人多次无缘无故毒打我的当事人,情节严重,应构成虐待罪。”“夫妻间打打闹闹很正常,算不上犯罪……”昨日,水果湖步行街上的一场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吸引了数百人“旁听”。

据了解,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由省妇联权益部主办,参与者为巾帼维权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团的志愿者。

摘自: 楚天都市报 200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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