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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大变脸”

来源:   时间:2004-07-25  浏览:

晚报讯已经推行了四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今年下半年开学将“大变脸”,还款年限增长、贷款范围放宽等主要政策的调整,将使大学生享受到更多实惠;同时,政策调整也加大了对学生“诚信还款”的督促。这是记者从上海教育部门获悉的新变化。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学后正式实施,目前上海市教委学生处正在就该政策调整做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9月开学时上海大学生能享受到更完善的“绿色通道”。如原规定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而新政策规定,今后看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原规定借款学生只包括全日制高校在校专、本科生,今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都可以贷款。

另外,如果借款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在校学生实施贴息。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

为了防止有大学生恶意欠贷的情况发生,新政策也建立了相应的还款约束机制,曝光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对借款学生的信息管理,对借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贷款和还款情况等及时进行记录,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贷后跟踪管理,接受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有关信息的查询;并将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摘自:新闻晚报 2004-7-25 1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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