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7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报道,近日,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在江苏泰州市各争得一名状元。据说,为“抢”到江苏省“高考理科状元”钱亮,清华和北大的招生老师都在他家“守”了4天。最后,清华开出的优越条件吸引了钱亮;而北大则争取到了江苏“高考文科状元”兴化中学的朱荣芳。北大老师对朱荣芳说,只要上北大,系科随她挑。28日上午,清华又来邀请。经过反复商量,朱荣芳最后决定到北大法学系就读。
看到这个新闻,
笔者感觉非常怪异,而且有几点疑虑。
首先,我国现有的高考招生制度依然还是计划招生为主,每个专业招收多少人一般也都是有具体名额限制的。而在这种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北大、清华的招生老师又怎么能够允许江苏省的文、理科高考状元随便挑选专业就读呢?这样一来,势必影响到这个专业的其他录取名额,从而对其他原本已经符合条件的考生构成了某种不公平。笔者当年在北大就读时,没有能够上自己最开始所填报的专业,后来才知道因为这个专业过于热门,不断有一些神秘人物挤进来,最终把我给调配了。而这种遗憾和不公平感这些年来依然还环绕着我,也促使着我愤然写下这篇文章。
其次,如今我国大多数地区都已经实行预先填报高考志愿的制度,就读什么专业往往根据自己的分数和填报的志愿综合决定。不久前,陕西一个叫魏雅华的家长还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控诉这种事先填报志愿的制度———因为他的女儿分数很高,但因为考前信心不足而没有填报北大、清华,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甚至痛恨。那么,为什么今天江苏省的高考状元就可以因为招生老师的热情而不再需要遵守原先填报的志愿呢?这公平吗?
再者,教育部已明确要求社会各界停止对“高考状元”和高分数获得者名单的炒作及类似宣传。在教育部制定的《2004年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宣传提纲》中更是明确提出,在今年高考报道中,对各种所谓“录取优惠政策”未经教育部同意,不得进行宣传。各地各高校不得对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排队,不得公布考试优异者名单,不围绕任何考生个人进行宣传。对各地以各种名目为高考学生实行的所谓“特殊政策”不进行渲染报道。那么,为什么北大、清华的招生老师还要顶风“作为”呢?难道仅仅因为其是北大、清华吗?
我们经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同样的道理,任何制度、规则面前都应该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因为社会地位和身份的特殊而有所特别。既然是全国性的高考,那么大家最好还是遵守统一的规则、制度,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因为高考状元身份、地位的特殊性而随意改变高考招生制度、规则的严肃性,将规则、制度当作可以随意外送的人情。北大、清华的学校领导没有,北大、清华的招生老师也没有。即使有些时候,为了提高和确保学校的名气,北大、清华学校领导可能会表示同意,但是,广大民众尤其是其他考生家长不会同意,严格、统一的高考招生制度本身更不会允许。
摘自:中国青年报 2004-07-09 09: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