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已告一段落。来自教育部的消息称,今年全国将招收研究生33万名,同比增长22%,创历史新高。针对研究生教育将全面收费的说法,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表示,研究生教育全面收费乃大势所趋,预计大范围展开试点为时不远。
全面收费合情合理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秦惠民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研究生分为计划招生、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方式。其中,占研究生主体的国家计划招生的“公费生”,由国家下拨培养费,不仅学费全免,并且每月还有基本生活费。所谓“全面收费”就是将公费、自费并轨,所有学生都要缴纳学费。
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副教授李文利认为,研究生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受益方包括国家、社会有关机构、受教育者本人及家庭。依据“谁受益谁负担”和成本补偿原则,受教育者应该承担部分教育成本。
秦惠民同样认为,研究生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的一个阶段,收费是合情合理的。
此外,近年来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扩大,进一步增加了原本就不足的教育经费压力。而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可以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为更多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收费并不是要创收
“但有一点必须说明白,收费并不是要创收,也不意味着国家将减少这方面的教育经费投入。”秦惠民说。
李文利解释说,研究生教育实行收费制以后,由于个人要承担部分教育成本,他会努力学习以争取短期回报(拿奖学金)和长期回报(找更好的工作),从而在客观上能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培养单位也可以把政府拨款、自筹经费、导师的项目经费和学生缴纳的学费统筹起来,以奖学金的形式,按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评定等级发放。这有利于创造一种竞争氛围,对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会有帮助。
配套政策不容忽视
有关专家认为,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制度,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在收费标准、资助措施、财政支持等政策制定方面提前做好工作。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教授丁小浩认为,首先是收费标准的确定问题。其次是学生资助政策的改革。此外,丁小浩还认为,对于地处贫困地区或自创能力难以支撑足够奖学金名额,且国家又特别需要的学科和专业,应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设立专门的奖学金基金进行财政支持.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