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广东大学生、中职中技生如果退学、转学,学校将按比例清退学费。这是记者日前从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获知的。《通知》规定,实行学分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费,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所读专业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标准×学制规定学年数÷学生毕业应完成的学分总数。学生跨专业修课每学分的学费按所修课程所属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计收。
第一次补考免收补考费
学生重修已修课程应交重修费。重修费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数及每学分学费标准计收。学生修读课程考试不合格须补考的,第一次补考免收补考费,第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须再次补考的应交再次补考费。再次补考费不分学校类别和专业,理论课考试每科每次20元,实践课每科每次40元。
学生退学转学学校要清退学费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退学、转学或死亡的,其入学时缴交的教材资料费一律不退,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验费按以下方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实交的80%清退。按学年缴费的,入读未满一个学期自动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按实交的50%清退;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不清退。按学期缴费的,入读未满半个学期自动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按实交的50%清退;入读超过半个学期的不清退。中途死亡的,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金额。被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以及私自离校的,任何费用均不予清退。因学校无正当理由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按实缴金额的1.5倍清退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验费。
远程学历教育收费可浮动
远程学历教育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可在同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同类专业普通教育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下浮动50%。
开放式学历教育学费有不同
高等院校举办免试报名入学的开放式学历教育的注册建档费(包括报名、注册建档等服务的费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每生130元。学费:属成人教育的按本校成人教育同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属普通教育的按本校普通教育同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费。考试费:理论课每科每次20元,实践课每科每次40元。毕业生审核费:学生毕业时一次性收取每生30元。
摘自《中国青年报》2003-12-22 (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