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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

来源:   时间:2003-10-14  浏览:

我国教育部长周济与法国青年、国民教育和研究部长吕克·费里日前在巴黎签署了中法高等教育学位和文凭互认行政协议。

根据协议,中法同意互相对等承认对方高等教育法定的各种学历、学位和毕业文凭,为两国学生进入对方高等院校学习并在良好条件下继续学业提供方便。协议说,双方除在高等教育领域进一步加强多方面合作外,还就联合培养两国博士生一事达成了共识,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周济在签字仪式后表示,这是继德国和英国之后,中国与第三个欧洲国家签订的对等互认高等学历的协议。这说明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发达国家的承认。

摘自:新闻晚报 2003-10-14 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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