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级研究生开始,北京大学将在实行学分制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弹性学制,适当掌握学习年限。北大常务副教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张国有教授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
据了解,从2004年起,北大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为2—3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2年左右,指导教师以2年为准制定培养方案和计划。依据学分、学业和学位论文情况,研究生可适时申请毕业,于毕业时间前3个月提出申请,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4年左右;本直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为5—6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5年左右,硕连博研究生从获得硕士研究生资格起,在校学习期限为5—6年,基本学习年限掌握在5年左右,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北大医学部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依据医学部的学科特征及具体情况另行拟定。
张国有教授解释,现在北大的学习年限除直攻博和硕连博外,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是3年。几年前就有一些院系不断反映,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长了一些,基本上两年就完成了学业,有的甚至一年半就学完,余下的一年就用来找工作了。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又短了一些,大约有40%左右的博士生主动申请延期答辩。与其这样,不如明文规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延长。
摘自《北京青年报》2003-9-4 (J-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