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7日讯 题:人事部定下时间表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破难题
北京大学一再公布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引发校内外震荡,似乎在检测社会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最大容量和承受力。此前,人事部首次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确定了时间表,“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据了解,人事部正在分步研究制定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申诉控告、奖惩、培训、实行聘用制度后有关退休问题的处理、工资待遇、人事监督、争议仲裁以及职工解除聘用合同后养老保险处理办法等规定,而更为完备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也在筹划中;人事部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着手出台中小学、新闻出版等行业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面对有近3000万人的130多万个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从哪几个方面破题呢?日前,接受采访的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刘宝英表示,我们的原则是重视共性,尊重个性,改革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
聘用制度。聘用制度是对终身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改革,但应注意到,人事部去年颁布的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标题中有“试行”两字。这是因为尽管通过试点工作总结了大量经验,但还不能说我们的聘用制已经很完善很成熟。比如,聘用过程中,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这项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想在某个系统乃至大多数事业单位聘用中真正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岗位管理制度。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聘任、选任、委任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对专业技术岗位,强化完善岗位职务聘任制度,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在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评价制度;对管理岗位建立和完善职员制度,建立体现管理人员水平、能力、业绩、资历的职员等级序列;对工勤岗位,建立和完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招聘与合同管理制度。
分配制度。通过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在事业单位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人事监督制度。主要是健全事业单位人员总量调控体系和人员增长控制办法,杜绝各种非正常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健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控体系;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建设。
刘宝英司长说,目前我们正加紧研究制定完善有关这四项内容的相关政策,使其有更强的操作性。比如,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配套的政策文件,对去年颁发的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研究提出聘用制度推行进度,针对不同省、不同行业的情况,提出指导性的推行进度时间表;针对各地对未聘人员安置做法不一的问题,将出台未聘人员安置办法。还有,制定规范的聘用合同样本,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纠纷和矛盾,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权益。再经过2年左右,研究制定检查验收聘用制度的标准体系,逐步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刘宝英司长坦言,深化这项改革,还有几道难题要研究解决。
体制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必须与体制、机构改革相结合、相协调,只有事业单位体制机构改革全面展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才能迈好,否则事倍功半。
科学设岗。这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提基础,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过去“因人设岗”的传统做法弊端很多,现在要因事设岗,按岗聘人。要在对各行各业不同性质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进行全面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对具体岗位得出设与不设、设多少、怎么设等准确的结论,是有难度的,但必须迎难而上。
分配机制。这是人事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确定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原则框架加紧研究,分门别类,细化有关规定。
未聘人员安置。对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要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结合单位、行业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做好安置工作。这项工作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大胆探索。
保障机制。只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解决人员流动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保证出口畅通,让进口与出口良性循环起来,事业单位才能保持长久的活力,才能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社会化配置。人事部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努力解决这个制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