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相继规定,凡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被任命为政府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此举引来了许多争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但各地落实人才政策,关键还是要全面而准确地理解中央人才政策的精神,而不是在形式上做文章。
在现代民主社会,国家机关选用人才采取的是公务员考试的制度,与学位考试相比,公务员考试更加注重对应试人员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测评。因此,在许多国家,凡是未参加公务员考试者,一律不得担任公务员。博士直接担任领导职务,实际上将专业知识与公务员水平混为一谈。博士从政实际上忽视了对从政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的考核,造成了不应有的专业人才浪费,也为今后政府工作留下了隐患。同时,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还在客观上对学位腐败、假文凭泛滥之风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法制日报》20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