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授讲授基础课,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开展“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评选范围是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任教师。评选条件包括:自1999年以来,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的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400学时;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自编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等等。入选者将被授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有关待遇报请省政府批准后等同于同级科技奖。
《中国教育报》2003年5月30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