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从今年秋天开始,广东省高校师范生将不再享受国家照顾,由以往的半额缴费改为全额缴费。与此同时,对师范生就业范围的限制也相应取消,允许他们毕业后自主择业(《新快报》5月9日)。
自从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以来,师范生(指各类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一直享受着学费减免等国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对于鼓励更多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缓解我国师资紧张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大学生择业方式的转变,师范生享受政策优惠的客观条件已经发生变化:一方面,很多院校放松了对师范生就业范围的限定,师范生毕业后并不一定从事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随着就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教师待遇的逐步提高,很多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也走上了教育工作岗位。
从以上角度看,取消以往师范生所享受的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相对于大中城市以及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教师岗位的基本饱和,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仍然存在师资短缺问题,有些地区还相当严重;相对于大中城市的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很多高校毕业生愿意留在大中城市任教的现状,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的教师待遇仍然较低,大多数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前往这些地方任教。如果说,单从大中城市的师范人才就业状况而言,取消师范生享受的优惠待遇是顺应社会发展之举,那么着眼于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取消师范生的优惠待遇,将会抑制广大高考生、特别是农村地区考生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热情,可能使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师资短缺问题雪上加霜。
并且,在以往师范生享受学费减免等优惠待遇的情况下,大多数师范院校仍然要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才能保证生源,取消师范生所享受的优惠待遇后,师范类专业对于高考生的吸引力势必大大减弱,可能会有更多的师范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吃不饱”,不得不降低分数线以完成招生计划。如此一来,师范生源的整体质量势必下降,而生源质量下降会不会造成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下滑,也是令人担忧的。
笔者认为,以往那种给予师范类专业学生一律减免学费的做法需要逐步改变,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还不宜“一刀切”地取消所有师范生的优惠待遇。为了保证有相当数量的师范人才前往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从事教育工作,缓解那里的师资短缺现状,各个师范院校有必要招收一些定向培养的师范生,在给予他们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的同时,用契约的方式限定他们的就业范围和就业去向。这样做,既可以逐步满足广大农村和偏远城镇的师资需求,同时,让那些自愿接受定向培养的师范生享受减免学费等优惠待遇,显然更加公平合理。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境贫寒无力承担高额学费的考生来说,定向培养等于让他们多了一个可供选择的机会,不失为一件好事。
《中国青年报》 200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