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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公办新机制”采取准成本收费

来源:   时间:2003-05-08  浏览:

在今天举行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罗伟其透露: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公办普通高校在维持现有收费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公办新机制”或二级学院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民办高校则采用市场调节价。

据悉,今年,广东高考录取院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A、 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教育厅允许部分高校根据自身情况以“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二级学院或校区在 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并规定高校 B线上所有专业都实行准成本收费。根据《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各高校纷纷制订了不同的招生标准,每学年收费普遍在1万元以上。

据了解,广东的“公办新机制”是指为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战略目标,鼓励公办普通高校积极自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包括贷款办学。这些高校通过自筹资金举办的二级学院或校区,其财产都是国家的,称为“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或校区。这些“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校区的学费实行按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核算收费的原则。高校的“公办新机制”专业虽然比原校本部招生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低,但收费却是原专业的3至4倍。消息传出,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家长和考生认为这是个好消息,起码多一条分数线保底,多花些钱读名校可以增加自己的含金量。但是,也有人提出,实行准成本收费,高校扩大发展带来的受教育机会会不会成为“有钱人”的专利?是否会造成不公平?

罗伟其说,广东的教育投入基数较低,所以在保证公费高校招生计划逐年上升的情况下,采用多元化、多渠道的方法去办“公办新机制”和民办学校,实行三管齐下未尝不可。如果由于我们的教育发展跟不上,耽误了学生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时机,那才是最大的不公平,更不利于我们国家参与世界竞争。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通过“公办新机制”来建立一个合理的成本分担体系,充分地调动了政府、银行、民间资金来办教育,能够在短时间内扩大高等教育的发展。罗伟其强调,对于公办学校原有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调整收费政策,也就是“存量不变”,换句话说,“公办新机制”并没有对原有招生计划造成任何影响。相反,通过“公办新机制”,可以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罗伟其说,在调整收费政策的同时,学生贷款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一些家庭经济收入一般的同学,完全可以通过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

《中国青年报》 2003年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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