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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通知:发现非典学校可选择停课

来源:   时间:2003-04-20  浏览:

为保证北京师生,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昨天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各校严防“非典型肺炎”在教育系统蔓延,如发现“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例在学校、幼儿园造成较大影响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课。

通知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发现“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例,要按规定实行隔离。如在学校、幼儿园造成较大影响,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课并报区(县)教委批准。停课后要及时报区(县)防控中心,对学校、幼儿园进行消毒。同时,近期内寄宿制学生节假日可以不回家,学生家长可以到校看望和送生活用品,但不要进入学生宿舍。

高等学校发生“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例,按规定实行隔离后,不能进行正常教学活动的,由学校党委决定有关班、年级或系是否调整教学方式。教学方式调整后,学校要对学生做出妥善安排,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要求学生不要离开校园。中等专业学校参照执行。

近期内,仍正常开课的学校可适当调整课程,减轻学生负担,增加课外活动时间,增强学生的抵抗力。凡住校学生每天晚上就寝前要测量体温,中小学生每天早晨上学前自测体温,家长签字报告学校。各校对密切接触过可疑病人的人员,立即隔离观察,与学生同住亲属被确诊“非典”或疑似“非典”且学生本人有症状的,其所在班级和任课教师要停课观察两周,学生家长也要在家隔离观察,由学校发给证明。

此外,通知还规定各校教室、图书馆、宿舍、办公室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食堂每天消毒三次,会议室、礼堂使用前后都必须消毒。各学校、各单位不得以学校或单位名义组织春游或旅游。

《北京晨报》 200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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