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日前决定,对市区内接受义务教育的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两免一补”,即学杂费和书费免交,并可以得到部分经济补助。同时,青岛市还提倡学校对残疾学生午餐给予免费。
免除项目及经费安排是:免收杂费适用于青岛市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及在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书费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指令类学生用书”(即教科书)。免收的杂费和书费,直属学校由青岛市教育局负担,其他学校由各市、区解决。经济补助费由各特殊教育学校在各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多渠道筹措。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2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