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天发布消息说,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中,22所高等学校将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北京有5所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试点学校将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高等学校名单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重庆大学
《北京晨报》 (2003年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