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2月26日电 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大学生又多了一条受助渠道:2月25日,省教育厅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正式签订江苏省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开通大学生委托助学贷款。今后,凡有志于关爱困难大学生的社会各界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省学生贷款中心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提供助学委托贷款,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江苏省助学委托贷款是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共同发起的。委托人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人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最低为6000元,不设上限。贷款对象为我省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成人高等学校中以普通计划招生的在校生。每名学生每年接受贷款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支出,借款期限由委托人和借款人共同商定,最长不超过6年。已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再接受助学委托贷款。助学委托贷款实行零利率,受贷大学生在还贷时无需支付利息。贷款还清后可以滚动贷给新的困难学生。该项业务目前仅在南京地区试点。
据悉,截至2002年底,江苏省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超过2亿元,共有3万多人次接受资助。
人民网 (200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