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从民航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寒假期间,教师和学生仍然可以凭证件购买到优惠机票。在1月1日开始到3月15日为止的寒假期间,乘坐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的教师、学生可享受统一折扣优惠,教师优惠25%,学生优惠40%。
据了解,民航有关部门规定购买教师、学生优惠客票必须提前3天出票;购买时,教师、学生必须凭有效的附加身份证明。教师的身份证明为国家教育机关颁发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工作证》;学生的身份证明为国内正规院校颁发的《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
民航部门对教师、学生的优惠客票的使用同时做了一些限定。比如,客票不得自愿变更。在退票方面规定,在航班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实收票款2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退票,收取实收票款50%的退票费。
民航部门提醒,教师、学生优惠客票实行定点销售,仅限在航空公司售票处、营业部及经批准的准予销售折扣客票的销售代理人处购买。
《中国青年报》 (200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