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专升本的管理工作:本科院校间不能跨校专升本、专升本不能超过实际入学人数的25%、学生不得跨专业或转专业专升本,这是记者昨(13)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根据新规定,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经批准的各种形式二级学院以及经批准联合办学的校外办学点中,在校普通专科类和高职类部分优秀学生经过选拔可升入本校本科阶段继续学
习。优秀学生必须具备“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等条件,但不允许本科院校之间进行跨校专升本。
规定还要求,各校选拔专升本人数应严格控制比例,以本年级高职高专学生实际报到入学人数的25%为计划控制总数,不得突破。在具体操作上,各校专升本工作可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按15%进行选拔,区分不同科类,主要在一、二年级进行,升入本科院校后按本科正常修业年限完成学业;第二次主要针对毕业班学生,毕业前按10%进行选拔,在完成专科学业的基础上,升入本科院校后学习两年。
又讯 省教育厅要求各大高校对所有转学、转专业或变更学习形式的学生,一律不得收取费用,同时还规定了转学转专业的条件。